七、施工注意事项
1、由于河道水位和宽度等条件的限制,本工程底泥清淤建议采用河道围堰,分段抽干水后,采用水力冲挖法施作。河段清淤后的底泥用与水力冲挖设备配套的污水泵及输泥管外运至布置在河岸适宜位置的底泥临时堆场,在河岸自然风干后外运,临时堆场采用围堰填筑,同时应注意库区排水、安全防护等;如不具备淤泥临时堆放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固化剂改性固化淤泥处理技术、淤泥集中脱水等技术对淤泥进行脱水、减量、固化处理处置;
2、河道清淤采用分段施工,河道围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针对两岸已建有现状景观及护坡,建议采用钢管围堰形式,对于建在低洼处的围堰,下部可采用抛石固基;当工程结束后,需对围堰进行拆除。
3、河岸边缘根据施工需要布置6.0m宽临时泥结石路面。根据现场需要,设置施工仓库,用于施工设备材料集中存放。
4、采用降水井和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清淤区域内地下水水位,保证正常的施工作业;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采用导流措施以避免造成河道水体流动不畅。
5、河道清淤时注意保护沿线各类口门、过河管线、树木及构筑物,由于施工对现状设施造成破坏时,要求按照原样对其进行恢复;
6、底泥清淤施工过程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7、本次工程的每个施工作业环节均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进行,来往的底泥运输车辆应采用高压水冲洗的方式保持整洁,同时运泥车斗应能封闭避免运输过程中底泥的散落;
8、清淤清至设计淤积线,若设计淤积线下方还有淤泥,在设计深度一下一米以内的淤泥全部清理,超过一米的,清至设计淤积线下方一米;若有特殊情况,需各方现场确认后,再行实施。
9、清淤后纵坡应平顺连接,不得出现积水深坑。
10、箱涵内可采取人工清淤或小型机械清淤。
11、施工过程开挖至桥梁附近,加强观测,距桥墩边3m进行开挖。原则上清软不清硬,遇淤泥较厚的,酌情考虑。靠近桥梁处采取人工清游为主的清淤方式。
12、穿越道路的河段,基本上是以涵管、涵洞或涵箱的形式通过。因此清淤泥时,不得破坏损坏构筑物,靠近构筑物时采取人工清淤方式。
13、部分河段已经修建了护坡,部分河段从居民构筑物边缘通过。因此在清游过程中严禁破坏构筑物,并事前及时和居民沟通。
14、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护坡、挡墙滑塌、裂缝、沉降或者位移现象。首先对该部位进行加固和返修,避免造成塌方和水土流失污染环境。
15、运输过程防止底泥渗漏,造成市区主要交通要道污染。
16、暗管清淤时,需先揭开井盖通风,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7、施工前施工方应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排查,避免破坏相应设施,并及时与相关人员协调沟通。
九、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
1、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施工期现场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制度。
3、施工前,对临近建筑物、桥梁、闸涵及地下管线等,要进行认真的确认和检查,并采取有效的防护和加固措施,同时应避免大型施工机械在临近现状设施范围内施工,以确保作业安全。
4、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白天小于70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
5、淤泥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苫盖措施,杜绝材料运输时的撒漏。
6、施工现场做到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禁止在4级以上风力条件下进行扬尘的施工作业。
7、工程垃圾和淤泥按照业主指定的地点堆放。
十、检验与验收
1、质量检验与评定应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33-2008)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
2、应保证检测成果的真实性,严禁伪造或任意舍弃成果,质检记录应妥善保存,严禁涂改;
3、未说明处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或标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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